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很多店的会员卡没办法退的情况,像健身房等场所的会员卡在办理后,当我们后边不再需要了,去退会员时会被告知无法退费。如果遇到此种情况,办卡时并未明确告知不可以退卡,退卡时才提出的,我们可以通过《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和商家谈判,再最后以提起诉讼作为武器,商家往往会妥协退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会员卡的办理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订立,而是否可以退费是成立合同时格式条款中具有重大厉害关系的条款。办会员卡时,如果商家没有提醒会员卡办理后不能退费,那么此条款是无效的。法律根据是《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那么除了实体卡以外,还有互联网的那些虚拟会员和视频数字产品会员,你认为可以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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